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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动争议,劳务外包能否规避用人单位的风险?

发布时间:2022-08-15

  不能规避一切风险!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构成劳动合同关系。派遣服务单位与用工单位形成合作关系,三方共同构成完整的劳动法律关系。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关系。这种劳动合同不同于传统的劳动合同。主要是与劳务派遣合同中劳动合同的使用相分离;

  无论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在派遣协议中权利义务如何分配,该协议只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有效。单位与聘用单位形成的法律关系提出了请求权。在实际判决过程中,即使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派遣协议中约定“用工单位对工伤事故的发生不承担责任”,该约定对劳动者也不生效。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虽然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由于派遣劳动者实际上是在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享有对劳动者的指挥权和监督权。关系的结合,为了保护劳动者,用工单位有义务通过基于私法契约的派遣劳动者劳动法照顾劳动者。这种保护照片看护义务的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应当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一般人格权不受侵犯。

  但是,为了防止类似的雇佣风险,雇主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必须审查劳务派遣单位或提供服务外包的单位是否与员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必须审查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具有劳务派遣资质。

  3.建立健全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或服务外包单位的责任分担。

  一旦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或服务外包单位被法院认定为对劳动者负有连带责任,则事前责任分担可以为事后责任分担提供依据。派遣或服务外包单位主张权利的,可以由一方负责向另一方追究按照对方应承担责任的部分。

  希望这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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