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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买房人必看!特大利好政策!

发布时间:2023-10-16

为积极响应缴存人呼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助力缴存人解决基本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y情环境下帮助缓解购房和租房压力,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因城施策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z策,同时提升业务办理便利度。

7月22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通知》(长金管委〔2022〕3号),内容包括优化贷款政策和流程8条,提取政策1条,重点支持首套购房需求,满足合理的改善型住房需求,满足缴存人租房提取需求。 

 

新政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1、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通知》明确,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2、重点支持缴存人首套房购房需求

     实施首套房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为帮助缴存人缓解y情影响下的购房压力,《通知》明确,职工家庭在政策实施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申请购房提取,同一套房屋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贷款办理成功后申请购房提取的,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应留足住房公积金贷款12个月的还贷金额。

 

3、满足合理的改善型住房需求

    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为支持职工改善居住环境,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至40%。

取消首套房面积限制性要求。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首套自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的规定,即对首套房面积不再有限制性要求。

  同时,已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需结清满6个月”的规定,即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立即再贷

 

4、提高租房提取金额

     为帮助缴存人减轻租房压力,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提取一次,由“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实际汇缴额的50%”,调整为“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的实际汇缴额”,提高对职工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

 

5、进一步提升业务便利度

     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更加简便。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z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个人z信中显示的贷k记录不再需要借款人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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