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宏远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 15802636330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详情

公积金代缴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0-06-20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必须由申请人配偶本人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和面签,由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和业务流程具体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人(购房人本人或配偶)个人住房贷款时,不收取任何费用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及住房置业担保相关费用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和担保公司按规定收取。

  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来源:

  (一)企业从企业提取的住房折旧和其他划转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财政部门核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中央企业由财政部派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组)审核。

  (二)
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行政、事业单位首先立足于原有住房资金的划转,不足部分,全额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预算拨付;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在财政预算和单位自有资金中解决。财政负担的经费,按单位隶属关系和财政体制,由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分别负担。

  (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比照企业开支渠道列支。

相关培训

    相关新闻